四季药师说丨夏季药品也需“避暑”,这些误区你要知道! |
来源:药葫芦娃 发布时间:2024-07-24 浏览:566次 |
夏季气温升高,日照光线增强,药品如果保存不当很容易变质。阳光中的紫外线会加速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加速药品失效。研究显示,温度每升高10℃,药品失效的速度就会加快2~4倍。因此药品“防暑”很重要,重点就是防高温、防日照、防潮,“怕热”“怕光”“怕潮”的药品在夏季保存更要格外注意。 药品说明书中规定的贮藏条件:(1)常温,是指10℃~30℃; (2)冷处,是指2℃~10℃; (3)凉暗处,是指避光且不超过20℃; (4)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 易感“光”“热” “潮”的药品 (1)感“光”类 维生素C、鱼肝油、硝苯地平、左氧氟沙星等。 (2)感“热”类 胰岛素类、益生菌类、代煎中药;外用滴剂、栓剂;中药材,如含糖量和蛋白质高的中药材(党参、燕窝、百合)、含挥发油的中药材(西洋参、当归)、易升华类中药材(冰片、薄荷脑)。 (3)感“潮”类 主要与药品剂型相关(尤其是最小包装单元需拆分时),如冲剂、颗粒剂、散剂、泡腾片剂;中药材类(因无特制包装)。 夏季储存药品常见误区 误区一 夏天温度高,药品全部放在冰箱。 ———— 药娃解析 ————
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只有说明书中规定需要冷藏的药品才需放到冰箱里。有些药品如糖浆剂低温时可析出糖和药品,造成药品变质。 ———— 药娃解析 ————
这种做法也是不正确的。如硝酸甘油是一种挥发性药品,体温可能会引起药品有效成分的减少。速效救心丸中有冰片成分,“捂”热也会加速变质。因此急救药品宜放入随行包中,但不要“贴身”携带。 ———— 药娃解析 ————
这个说法过于绝对。如果药品包装完好,用手触摸药品的包装不烫手,且药品的外观、气味及性状也没有发生变化时,药品可考虑继续使用。但“怕热”“怕光”属性的药品或包装不完整的药品,经阳光直射后不建议使用。 春夏秋冬气候不同,药品保存的方法也随之不同。盛夏酷暑之际,愿大家对药品储存的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家中的药品当季“不生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