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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科协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9  浏览:12556

宝市科协发〔2022〕54号

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做好科协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综合部: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市科协将于2022年12月前召开第八次代表大会。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各级科协组织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等为依据,认真做好科协换届工作,为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动员全市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努力开创我市科协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换届工作

截至2022年9月底,任期已经届满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要按照各自章程完成换届工作。

1.认真做好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要认真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条件、分配原则、构成、选举(推选)程序等,确保将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选准选好。

2.精心起草大会相关文件。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要全面回顾总结上届以来的工作,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形势,精心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形成一个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砥砺奋进的好报告。要认真修订好《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等文件,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3.抓紧筹备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要精心筹备召开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四项。①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委员会或理事会工作报告。②审议通过县区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或学协会章程。③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④选举出席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二)认真做好出席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推选)工作

1.代表资格条件。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②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或科技管理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作出显著成绩,在科学技术专业领域或创新驱动发展中有一定影响,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科技工作者的意志,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③在科协、科技管理和学协会工作中,勤奋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学风和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恪守科研伦理规范,能积极参加各级科协和学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代表名额分配原则。①代表名额的分配,要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科技创新和科协组织的新要求,充分体现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同时兼顾改革任务落实和科协工作需要,注重增加基层和生产科研一线代表,注重吸收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人物。②市级学协会分配代表名额,以学科代表性和会员状况为主要依据,统筹兼顾各学科领域和科技社团中的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和科技人员的数量,学科发展趋势和学协会活动开展情况,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在国内外、省市内的影响。③县区科协分配代表名额,根据辖区人口和科技人员数量,科协各级组织的设置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社会影响合理安排。④企事业单位科协分配代表名额,以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分布状况、学科带头人数量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会员状况、组织设置状况、活动开展状况合理安排。⑤市科协及其他方面的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3.代表构成。①代表的专业、职业结构要合理。既要有自然科学各学科领域的代表,又要有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的代表;既要有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代表,又要有从事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代表;既要有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作的科技人员代表,又要有在各类企业中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代表。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适当增加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名额,尤其要注意推选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国防科技工作以及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代表。②代表的年龄结构要合理。身体健康,代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即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龄据此类推);市级学协会理事长作为代表,年龄不超过62周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科技工作者作为代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56周岁以上的代表应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按照《宝鸡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来自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要注意推选工作在生产科研第一线、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③代表的性别、民族、党派等应保持合理的比例。女性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10%,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2%,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不低于5%。④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作的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15%。

4.代表产生办法。出席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分别由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市科协机关、有关单位民主选举(推选)产生。①对于任期已经届满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条件和原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在召开县区科协代表大会、学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企事业单位科协代表大会的同时,选举产生出席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②对于任期未满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条件和原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县区科协全委会、学协会理事会、企事业单位科协全委会,选举产生出席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③有关单位代表由市科协商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推选产生。

(三)认真推选市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②在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或科技管理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科技界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具有高尚的学风和职业道德。③在科协和学协会工作中,勤奋敬业,廉洁自律,奋发有为,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④热爱科协事业,当选后能够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科协有关会议,承担科协和学协会工作。⑤委员候选人须从代表中推选。

2.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①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配,要体现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发挥市科协全委会的领导作用,有利于科协工作顺利开展。②市级学协会分配委员候选人的名额,以理、工、农、医、交叉学科科技人员的分布状况、学科发展趋势、专家及学科带头人数量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会员状况、组织设置状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在国内外以及省市内的影响等因素。③县区科协委员候选人的名额,根据各县区人口数量及科技人员的分布情况、所属团体的组织现状、镇街科协的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合理安排。各县区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须有一名本县区科协专职负责同志。④分配到企事业单位科协的委员候选人名额,以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分布状况、学科带头人数量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会员状况、组织设置状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在国内外、省市内的影响等因素。⑤市科协机关、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委员候选人名额。

3.委员候选人构成。委员候选人的分布、专业、职业、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要合理。按照《宝鸡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来自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要达到60%左右。

推选市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继续推选的,一般年龄不超过58岁(即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龄据此类推),学协会理事长不超过60岁。新推选的委员候选人,一般年龄不超过55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被推选为委员候选人,一般年龄不超过65岁。56岁以上的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不超过委员候选人总数的30%,45岁以下的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应在委员候选人总数的30%左右,女性委员候选人要不低于委员候选人总数的10%,民主党派、无党派的委员候选人要不低于委员候选人总数的5%,少数民族委员候选人要占有一定比例。

4.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市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要通过酝酿、协商,经民主推选产生。①县区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县区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条件和原则,进行充分酝酿、协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通过民主推选产生,并征得县区委(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门同意。②市级学协会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市级学协会根据分配的名额、条件和原则,进行充分酝酿、协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通过民主推选产生,并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③企事业单位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企事业单位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条件和原则,进行充分酝酿、协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通过民主推选产生,并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④市科协机关、有关单位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市科协商有关单位党组织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换届工作,精心筹备召开县区科协代表大会、学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企事业单位科协代表大会,认真做好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市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为全市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组织保障。

2.争取各方支持。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要主动向县区委,理事会、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等有关方面汇报换届工作,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商,积极争取各方面工作支持,为做好科协换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明确工作时限。任期已经届满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要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任期未满的,也要切实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推选)和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要在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

4.严明换届纪律。要严格落实换届纪律“十严禁”要求,把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防范风险隐患。要加强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名”。要及时公示代表和委员候选人信息、推荐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厉查处破坏选举秩序、拉票贿选、霸选等违规违纪行为,营造科协系统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注意事项

1.代表选出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2.请访问宝鸡科技网:https://bjkx.gov.cn/,点击“通知通告”专栏,下载《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简表》(附件3)、《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4)、《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附件5),填写并打印。

3.请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选举(推选)出席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有关材料归口报送市科协有关部室。2022年10月20日前将推选市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关材料归口报送。县区科协、有关单位材料报市科协科普部;市级学协会材料报市科协学会部;企事业单位科协材料报市科协企事业部。

材料清单:

(1)选举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选市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的工作报告及电子版(包括选举过程、推选程序、选举及推选结果等有关内容)。

(2)《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简表》一式三份,须审核盖章,并附电子版。

(3)推选为委员候选人的,需报送《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一式三份,个人廉政鉴定一份,均须审核盖章,并附电子版。

(4)每位代表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2张,并附电子版。

4.其余未尽事宜由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点击下载)

3.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简表(点击下载)

4.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点击下载)

5.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点击下载)

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7月29日


市科协联系方式:

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

联系人:张鸿

电 话:0917-3261039 手机:15209175292


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魏小华

电 话:0917-3261038 手机:15332273275


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刘渊

电 话:0917-3261039 手机:18691708620


市科协企事业部:

联系人:张海东

电 话:0917-3261040 手机:13991577416